一文读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税


  2021年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明确自2021年11月1日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一、企业范围

 

  企业范围包括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制造业小微企业,制造业行业门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第13~43大类。

 

 

  企业类型除公司制企业外,还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年度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企业年度销售额根据企业设立时间的不同,分三种情况进行判定:

 

 

  例如:

 

  企业A于2020年9月1日成立,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销售额为1000万元,则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

 

  企业B于2021年4月28日成立,截至2021年11月30日实际经营8个月,总销售额为1600万元,则年销售额为1600万元/8×12=3600万元;

 

  企业C于2021年11月2日成立,若按月申报,首个申报期为12月,销售额为100万元,则年销售额为100万元/1×12=1200万元。若按季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022年1月,11-12月销售额为300万元,则年销售额为300万元/2×12=1800万元。

 

  三、延缓缴纳税费范围

 

 

  四、延缓缴纳税费内容

 

 

 五、享受方式

 

  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相关税费后,界面会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的提示。企业需进行确认,确认延缓缴纳税费,制造业小微企业当期暂缓缴纳税款,中型企业缴纳税费的50%,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如确认不延缓缴纳税费,需填写理由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按季缴纳时,企业无需确认,2022年1月暂不划扣延缓缴纳的税费,缓缴的税费在2022年4月划扣2022年第一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六、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不受《公告》规定的限制。

 

  七、缓税政策不影响其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选择适用延缓缴纳税费政策,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企业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