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二手车经销业务减税降负力度的政策解读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减税降负的力度,二手车经销业务也加入减税降负行列,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0年4月8日联合出台《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2020年第17号公告”),发布了相关业务调低征收率的政策,对经营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企业来说是个直接利好政策,同时,二手车流通是汽车全生命周期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繁荣二手车市场可以盘活汽车存量、拉动新车增量,继而带动市场发展、促进汽车消费。

 

  以下就2020年第17号公告涉及到的实操问题,我们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整理,方便企业和个人有效地运用。具体如下:

 

  一、享受2020年第17号公告政策的主体是哪些?

 

  2020年第17号公告明确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的对象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

 

  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不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从事收购二手车再销售业务,均可按照此公告规定的税率计算申报增值税。

 

  二、2020年第17号公告中二手车经销业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2020年第17号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不包括二手车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例1:甲公司是一家二手车经销企业,主营业务是收购并销售二手挂车,请问销售二手挂车能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根据2020年第17号公告规定,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现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二手车包括汽车、挂车和摩托车。

 

  因此,甲公司收购并销售二手挂车,符合2020年第17号公告所称二手车经销业务,可以适用此公告的相关税率计算申报增值税。

 

  例2:甲公司是一家二手车经销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打算将一辆企业2005年购入的车辆进行销售,该车购入时由于固定资产尚未纳入抵扣范围,因此没有抵扣进项税额。请问企业销售该车,是否可以依简易办法按0.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2020年第17号公告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只有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才可依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不属于17号公告规定的销售收购的二手车,不能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因此,甲公司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例3:甲公司是一家二手车经纪公司,此次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调整,是否可以适用2020年第17号公告?

 

  根据2020年第17号公告规定,此次调整聚焦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业务。从事二手车经纪的纳税人提供的居间代理服务、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等,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均没有变化。

 

  因此,甲公司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不包括在本次调整范围之内,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应按“经纪代理服务”项目开具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 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2020年第17号公告实施时间及税率规定?

 

  根据2020年第17号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例4:甲公司2020年4月30日之前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是否可以适用2020年第17号公告规定?

 

  根据2020年第17号公告规定,此公告实施的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甲公司不适用2020年第17号公告的相关规定,仍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规定缴纳增值税。

 

  四、2020年第17号公告中关于销售额计算的解读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例5:甲公司一家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计5月份销售收购二手车将取得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问该如何计算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因此,甲公司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取得100万元含税销售额,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100/(1+0.5%)=99.5万元,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为:99.5×0.5%=4,975元。

 

  例6:甲公司是一家从事二手车代理销售业务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甲公司2020年5月1日之后的经营模式分两种:

 

  第一种:收购二手车时不办理过户登记,销售二手车时直接从卖方过户到买方,由卖方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甲公司不预付货款,按买方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与卖方结算货款,甲公司另外收取手续费;

 

  第二种: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甲公司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

 

  对于上述两种经营模式下甲公司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3号公告) 规定,第一种经营模式不属于增值税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对其取得的手续费收入,需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种经营模式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根据2020年第17号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因此,甲公司第二种经营模式需要按2020年第17号公告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关于二手车经销业务实施新规开票需要注意的事项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0年第9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除按划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购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置方为消费者个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不得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关于二手车经销业务申报表填写的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例7:甲公司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一般纳税人,每月销售二手车收入约300万元,并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2020年第17号公告出台后,甲公司经营业务可以适用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那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甲公司应将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按3%征收率计算的税额9万元(=300×3%),填写在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该销售额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7.5万元(=300×2.5%),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需要注意的事项,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