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8月1日起启用
作者:杨学宾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适应税制发展方向和电子信息发展趋势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申报表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背景探索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的目的,在整个税收征管中处于核心环节和关键地位,是税收征管的出发点和归宿。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通常为自然人,因此给征收管理工作带来四个难点:一是纳税主体的分散性和非组织性,大多纳税人不需办理工商营业和税务登记;二是收入来源呈多样性和隐蔽性,涵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十一类;三是纳税义务发生的随机性和广泛性;四是征税环节确定上的非便利性。
因此,实行代扣代缴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必然选择之一,但需通过加强纳税主体基础信息管理、规范数据口径等手段,以加强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
内容浅析
本次申报表修订可谓有的放矢,重点突出,覆盖全面,可用“增、简、规范”四字三经来概括形容。
增,是指为突出纳税人信息管理特性,适应电子信息发展趋势,完善基础申报信息,规范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制度,特别新增了2张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即《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和《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全面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和投资信息,包括与雇佣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任职级别、社保等状况。这些信息将为合理性评估个人所得税交纳情况提供依据。
简,是指整合简并相似或同类项目申报表,简化申报内容,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减轻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负担。如将现行生产经营类的6张申报表简并为3张表;将现行5张扣缴申报类的申报表整合简并为3张表。
规范,是指规范数据口径,引导并鼓励信息技术的使用。如通过统一申报数据标准,方便纳税人通过电子方式申报、税务机关加强数据信息利用。
我们的建议
针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特性、内容和要求,建议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1,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将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重视基础信息采集,规范采集行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3,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新表的工作标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做好代扣代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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